10月17日下午,湖南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第九十六讲在九教110开讲。本场示范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吕幸星博士主讲,授课课程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授课主题为“网络道德评判的合理边界”。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其他学院教师代表、思政专业部分同学参加了本次活动。

吕幸星博士从网络道德评判的隐私边界、惩罚边界、义务边界等三个方面逐一展开。首先,她从隐私的内涵、道德信息的隐私问题、不道德信息的隐私辨析以及不道德信息的被遗忘权四个方面讲解“隐私边界”。她指出,正面道德信息通常不构成个人隐私;不道德信息中,仅与行为人有关的个人信息是需要保护的个人隐私,而与他人利益相关的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涉及自身而不涉及他人的道德价值关涉“决策隐私权”;不道德信息的被遗忘权取决于道德评判本身的意义。其次,她从“舆论谴责必然会产生精神损伤”“舆论谴责的合理边界”“舆论谴责的合理方式”三个方面讲解“惩罚边界”。她指出,舆论谴责的合理限度是:舆论谴责造成的伤害应该与作恶造成的伤害持平,或者略高于作恶带来的收益。在进行舆论谴责时,应以道德的方式惩罚不道德行为,对作恶者的孤立程度应与恶行的性质保持一致,不能随意扩大。最后,她从“道德义务”和“道德绑架”两个方面讲解“义务边界”。她指出,道德义务是指人们从所处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对社会和他人应尽的道德责任,是社会对人们的基本道德要求,具有非权利动机性、自律性、弱强制性、广泛性等特征。“道德绑架”的根本问题在于:要求的方式与要求的内容不匹配,其错误在于用对底线伦理的硬性要求对待超义务行为。

课后,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周文斌副教授对示范课作了详细点评。她高度肯定了吕幸星博士扎实的教学功底,认为此次课程教学兼顾学术性与思政特色。周文斌副教授从细节处对吕幸星博士的教学进行剖析,认为其讲解清晰透彻、逻辑严谨,对推动课程思政教学以及深化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具有积极作用。
(一审:吴巧玉,二审:黄爱英,三审:刘正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