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博士研究 生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 与招生资格审查管理规定( 试行)》(科大政发〔2024〕82 号)相关 规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近三年招生计划情况,以科 研为导向,根据科研成果、年龄和进账经费等拟定博士研究生导师年 度招生资格审查实施细则如下:
一 、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人不超过 62 周岁(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年龄顺延 2 年;院士及院士有效 候选人,年龄不做要求 。与学校另有协议的,按协议年限执行 。申请 人年龄超过 60 周岁(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 的, 须配备校内第 二导师。
二 、人才培养条件
1 .作为第一导师完整培养过一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培养质量 良好, 且近三年没有出现培养事故。
2.近三年没有出现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现象。
三 、科学研究条件
近五年满足条件 1 且满足 2 至 5 中的至少一条:
1 .主持在研 1 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或主持在研教育部项目 、省级 重大项目累计 2 项。
2.主持在研国家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 ,或主持在研国家级 科研项目 、教育部项目 、省级重大项目累计 2 项。
3.获得国家科研奖励的完成人 ( 有效排名), 或国家教学成果奖 的主要完成人( 特等奖前 15 名 、一等奖前 10 名 、二等奖前 5 名), 或人文社科类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特等奖前 4 名、一等 奖前 3 名 、二等奖前 2 名 、三等奖第 1 名)。
4.发表“权威期刊”及以上论文 1 篇, 或发表“重要期刊”及以上论文 2 篇, 或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 3 篇。
5.累计科研到账经费 20 万元以上。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