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博士研究生多元化、多层次招生选拔机制,扩大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具有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湖南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23〕75号)、《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2.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对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重点考察和量化考核。
3.坚持以人为本,在考核与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
5.坚持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服务,注重对考生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领导
1.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工作。
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应急工作小组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工作期间突发事件处置,确保招生工作安全、高效和圆满完成。
4.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专家小组
学院以博士学位授权点为单位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专家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和录取。
三、选拔条件
申请“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满足《湖南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23〕75号)、《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学术成果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正确,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受处分记录。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在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硕士入学前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硕士就读专业与所申请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持国外文凭者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同时,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英语水平符合报考学科专业的博士培养要求。且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双一流”高校、985高校、211高校毕业的本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至少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省级党报党刊或本科高校主办期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
(2)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本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以第一作者在校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本人第二作者(限导师第一作者)在校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本人第一作者至少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本人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省级党报党刊或本科高校主办期刊发表理论文章2篇。
(3)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或相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研究生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及以上学术性荣誉1项;或以第一作者在校定核心期刊发表与本学科紧密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省级党报党刊或本科高校主办期刊发表理论文章2篇;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在省研究生创新论坛或省级及以上年会、论坛征文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4)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高校的本专业近5年硕士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学术性荣誉1项,且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至少含校定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省级党报党刊或本科高校主办期刊发表理论文章3篇;或出版著作1部(独著或第一作者)。
(5)与本学科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往届硕士毕业生,近5年来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学术性荣誉2项;或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省部级及以上智库类成果、舆情调研类成果1项相当于CS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厅青年项目或教育厅重点项目)1项,且至少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紧密相关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至少有3篇为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省级党报党刊或本科高校主办期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出版专著2部(其中须有一部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相关成果获省部级社科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2项。
(6)与本学科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往届硕士毕业生,要求年龄为35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后出生)且取得高级职称。
(7)国外相近专业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参照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条件进行申报;《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大学(以发布公告的最新排名为准)相近专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直接申报。
(8)国外相近专业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参照国内往届硕士毕业生的条件进行申报;《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大学(以发布公告的最新排名为准)相近专业的往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直接申报。
3.不满足条件2者,硕士就读专业与所申请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获得硕士学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其中有1篇被CSSCI来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校定核心期刊收录;
(2)获得与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学校认定的一级学会奖励(省部级奖励为三等奖排前三、二等奖排前五、一等奖排前七;国家级奖励为有效排名);或主持与申请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2项,且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4.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符合所申请专业的博士培养要求。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
6.有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人为所报考导师)。
四、考生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1.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后(2025年1月17日9:00-2月23日17:00),即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方为有效。
2.缴费方式:报名系统内进行网上缴费。(2025年1月17日10:00-2月23日17:00)。
3.资格审查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发送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到指定邮箱进行审核;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4.“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查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导出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郑重承诺”一栏须手写签名;“本人自述”一栏可手写也可另附页打印。
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
②有工作单位、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同意在正式录取前将其全部档案调入湖南科技大学(内容不得更改);
③有工作单位、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攻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内容不得更改)。
(2)《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1份。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位学历证明材料:
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和学位查询,并获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研究生证、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加盖公章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在职人员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
(6)由两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职称)填写的《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2)。注意:其中一位须为拟报考导师;推荐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湖南科技大学调档承诺书》(附件3);
(8)成绩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及其它能反映考生学术科研和创新能力的材料等。
5.考生须在2025年2月23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到邮箱进行审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731-58290793,邮箱:414153386@qq.com)。
6.学院须在2025年2月25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查,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经学院分管院长、院长签字盖章后同考生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立德楼314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601955626@qq.com)。
7.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通过(具体名单将在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到各相关学院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8.现场考核时,考生须提交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到相关学院进行复核。如复核不满足要求,考生无考核资格。考生资格审查纸质材料由学院妥善保存。
五、学院考核
1.考核时间:2025年3月8日
2.考核方式:线下
3.考核地点:立言楼A529室
4.考核内容:笔试+面试综合考核
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创造能力等,并进行英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态度、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及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笔试、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笔试主要包括英语测试和专业测试,其中英语测试主要是考核文献互译,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掌握情况、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5.成绩评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40%。
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
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
六、录取
1.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招生7人。根据博士学位授权点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顺序。当总成绩完全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2.《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分管院长、院长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3月12日17:00前同相关材料一起报送至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立德楼31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01955626@qq.com)。
七、监督
1.考核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和考生监督。
2.参加招生与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凡有近亲属参加本年度博士研究生考试或者存在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须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教学院研究生招生与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督查。
八、说明
1.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与本学科相近专业”特指哲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等专业领域。
2.在研究生就读期间,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等同学生第一作者;其他时段申请者须为第一作者。
3.期刊等级按照湖南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办法进行认定。
4.省领导批示仅限于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批示。
5.本细则由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 1 月15日
附件: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3:《湖南科技大学调档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