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一流学科”建设,努力培养一流人才,创造一流成果,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近学科专业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继续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8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科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总 则
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是从本校在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中遴选出具备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后,直接确定为博士研究生的方式。
2、“硕博连读”选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政治审核、心理测试等合格的前提下,把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选拔的首要因素,注重考核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3、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其博士、硕士专业应相同相近,以保证培养过程的连贯性。
4、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专家考核小组,专家考核小组由5-7位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5、“硕博连读”招生计划拟4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校的全日制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硕士课程(不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学分修满、成绩优良且无补考,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方向排名前30%;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审批程序,可适当放宽到专业排名前50%。
3、选拔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不含三本)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第一学历必须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同、相近(特指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哲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历史学、教育学等本科专业)。
4、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对科研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2)主持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1项;(3)在省级研究生创新论坛、省级学会/年会征文中获二等奖及以上;(4)获国家奖学金,或校级一等奖学金;(5)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相关竞赛活动中获奖;(6)获评省级优秀研究生等方面荣誉。
5、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学校英语公共课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2)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7、在读硕士研究生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个人档案材料未按规定转入学校的,不参加选拔。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当年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
2、学院推荐。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针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等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入学考核,并作出具体评价(含评分)。其中“专业综合知识”重点考察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等方面的内容;“科研成果”主要考核代表性成果(公开发表论文、立项项目申报书及立项文件、获奖论文等的原件)的水平。
3、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的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评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院上报材料进行审定,并最终投票表决是否通过。
5、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将通过审核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6、拟录取的“硕博连读”学生,录取后统一分配导师,双向选择,签订双向选择协议书。
四、培养管理
1、“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授予硕士学位,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2、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在被正式确定为博士研究生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已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若被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继续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业。
3、“硕博连读”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2年,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按学校各专业规定学制执行,根据被录取时间确定培养层次学籍,并在学制年限内根据培养层次学籍享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同时给予10000元博士生科研创新基金。
五、纪律要求与监督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1)考试或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2、学院规范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投诉及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全程监察与监督。选拔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出现不公正行为,经查实,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投诉电话:0731-58291425 (韩老师);邮箱:635383055@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