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博士研究生多元化、多层次招生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23〕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具有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
2.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对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重点考察和量化考核。
3.坚持以人为本,在考核与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
5.坚持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服务,加强对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领导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和录取工作。
2.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工作。
3.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工作期间的突发事件处置,确保招生工作安全、高效和圆满完成。
4.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专家小组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和录取。
三、选拔条件
申请“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满足《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23〕76号)、《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受处分记录。
2.在校的全日制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硕士课程(不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学分修满及成绩优良且无补考。
3.选拔的“硕博连读”博士生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第一学历必须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同或相近(特指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哲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历史学、教育学等本科专业)。
4.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对科研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科研成果截止至2023年12月6日):(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2)主持省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1项;(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省级研究生创新论坛、省级学会或年会征文中获二等奖及以上;(4)研究生期间获校级一等及以上级别的奖学金;(5)研究生期间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相关学术性竞赛活动中获奖。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6.在读硕士研究生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个人档案材料未按规定转入学校的,不得参加选拔。
四、考生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后(2023年12月7日9:00-12月20日17:00),即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3年12月21日10:00-22日17:00)。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2.收费标准:350元/人。缴费方式: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或登陆“湖南科技大学统一收支平台”(网址:http://szpt.hnust.cn),“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考生用“本人硕士学号+姓名”登录,点击“学杂费”,选择“博士报名考务费”自助完成缴费。注意:报名号填在登录界面的“学号”栏内;报名号后须加上“2024”;未按时完成缴费者,视为自主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发送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到指定邮箱进行审核;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4.“硕博连读”制资格审查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导出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可不填;“郑重承诺”一栏须手写签名;“本人自述”一栏可手写也可另附页打印);
(2)《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附件1);
(3)由两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填写的《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2)。注意:其中须有一位专家为拟报考导师;推荐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课程考试成绩单(加盖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
5.考生须在2023年12月25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到邮箱进行审核(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31-58290793,邮箱:576404527@qq.com)。
6.学院须在2023年12月28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查,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经学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同“硕博连读”制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立德楼314室),电子档打包发送至邮箱(597435486@qq.com)。
7.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通过(具体名单将在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到各相关学院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8.现场考核时,考生须提交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到相关学院进行复核。如复核不满足要求,考生无考核资格。考生资格审查纸质材料由学院妥善保存。
五、学院考核
1.考核时间:2024年1月12日
2.考核方式:线下
3.考核地点:立言楼A5-1
4.考核内容:
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综合考核,并作出具体评价。其中“专业综合知识”重点考察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方面的内容;“科研成果”主要考核代表性成果(公开发表论文、立项项目申报书、获奖论文等的原件)的水平。择优确定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
六、录取
1.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拟招生5人。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顺序。当总成绩完全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排名在前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时,排在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2.《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月15日17:00前同相关材料一起报送至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立德楼314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597435486@qq.com)。
七、监督
1.考核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和考生监督。
2.参加招生与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有近亲参加本学院考核,须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学院招生与录取督查工作小组对学院招生与录取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学校招生与录取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督查。
八、附则
1.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核心期刊指CSSCI源刊和中文核心期刊。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 12月5日
附件: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