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资金的通知》《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与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2019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
组长:廖加林
成员:刘哲、钟声、凌应生、颜中军、温航亮、阳永红、汪隐峰、韩平、杨盛军
二、评定原则
(一)坚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严格根据学校文件精神进行评审,真实准确,不弄虚假。
(三)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原则上确保每班有一个名额,并且兼顾班级和专业的平衡。
三、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上一学年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未受过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经济困难。在2018-2019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上学年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30%(此成绩排名为按照学分绩顺序的排名);
(六)技能要求。2016级、2017级、2018级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2016、2017级需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或持有秘书资格证三级以上、高级办公软件二级以上、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以上、教师资格证等专业技能证书)。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成绩排名靠前的同学。
(八)对于担任院级学生干部和为学院做出巨大贡献同学予以重点考虑。
(九)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测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十)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五、申报程序
(一)学生自己申报。学院下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后,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可参照评审标准自行申请。
(二)班级选举。各班审核各班申请人是否符合细则要求,并通过民主选举推选出一位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交至学院。
(三)资格审查。候选学生填写并打印2份《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提供1份《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和1份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正常考试成绩并按平均学分绩排名的《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排名表》)(成绩表都须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学生获奖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届时学院会对学生上交材料进行统一审核。
(四)学院审定。学院评审小组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成立专门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集体研究,推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五)公示。初选名单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选结果公开、公正、公平。
(六)上交学校。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信息,打印申请表,导出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填写《2018-2019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公示一览表》,上报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七)学校审核上报。学工处进行审核,并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经学校评审小组研究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至省教育厅,最终评审结果以省教育厅审定的名单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班会注意事项
各班班会可采用网络班会的形式展开,必须有班主任或辅导员参与且班上同学需了解参评人的成绩情况、获奖情况和技能证书情况,班会采用民主投票的方式选举出候选人,候选人名单确认之后需在班内进行公示,如有对投票结果不满意的现象需班内再次确认名单,确认后将最终的名单上报至学院。班长需将班会材料交至勤工部,材料包括班会投票过程(电子档和纸质档,可交打印纸质档),参与投票人员签名,投票结果,网络班会可交截图)
(一)所填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况给予处理。
(二)为广泛接受全院师生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我院设立监督电话0731-58290898,接受咨询和问题投诉。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办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