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2-07-14
撰稿人: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82 号)要求,全省各高校成立核查专项小组对本校就业数据开展全面自查,建立核查台账。采取院系交叉审核、校院两级审核等多种方式,严格把关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对有问题的数据及时纠正,确保学院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工作要求:
1.学院形成自查报告,7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电子档发到812592846@qq.com,邮箱,在校级就业部门存档备查。
2.各教学院将信息按要求正确录入省就业系统,就业材料(纸质)按照《2022届本科生就业类别四大类一览表》(附件2)顺序归档整理,做到“省就业系统”数据和“归档材料”一致,7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就业材料交到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立德楼A305室,学院抽调有就业经验的辅导员现场参与信息的核查。
附件:
1. 核查工作要点
2. 《2022届本科生就业类别四大类一览表》
招生就业处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
核查工作要点
一、纸质就业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规范参考《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所有纳入就业统计范畴的均需有就业材料支撑,重点核查各类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教育部的“四不准”要求(公章是否清晰、是否以“实习”代替就业等)。
二、纸质材料是否按照四类归档要求归档(入档案盒、以备随时调阅抽查):第一类,10(签就业协议书形式就业)、11(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271(科研助理、管理助理)、46(应征义务兵)、50(国家基层项目)、51(地方基层项目);第二类,75自主创业;第三类,12(其他录用形式就业)、76(自由职业);第四类,801(研究生)、85(出国、出境)。
三、核查材料和系统数据的一致性:纸质就业材料类型、和系统中的“就业类别”“就业材料类型”三者必须一致。
四、出国深造的同学,结合教育部对数据归类的要求,请按照说明调整系统数据录入(仍纳入“升学率”统计范畴):“单位性质”85,“就业类别”85,具体录取高校放在“扩展项5”,“实际所在地”可填生源地,“就业材料类型”07。
五、对“未就业”学生的信息归类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1)准备继续考研的学生,“单位性质”“就业类别”均选择71(不就业拟升学),“就业状况”选择03(待就业),“未就业类别”选择711(拟升学)。
(2)准备出国出境暂时不能成行的,“就业类别”选择722(拟出国出境)、“未就业类别”均选择721(暂不就业)“就业状况”选择03(待就业)。
(3)完全无求职意愿等原因暂不就业的,“单位性质”选择72(其他暂不就业)“就业类别”均选择721(暂不就业),“就业状况”选择03(待就业),“未就业类别”选择721(暂不就业)。
(4)有求职意愿和求职行为、等待考编考公等各类招考、回家乡近期择业等各类情况,“单位性质”选70(待就业),“就业类别”“未就业类别”均根据具体情况选择701(求职中)、702(签约中)、703(拟参加公招考试)、704(拟创业)、705(拟应征入伍),“就业状况”选择03(待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