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5日晚上,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国际哲学学院院士陈波教授应邀来我院作主题为“事实与证据:从哲学和法学的观点看”的学术讲座。讲座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立言楼A5-1报告厅举行,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和研究生以及部分本科生参加。讲座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廖加林教授主持。
陈波教授从五个方面概括他对“事实”的本体论概念和认识论概念的看法以及对“证据”的认识。陈教授首先从“事实”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出发谈论我们为什么需要“事实”概念,再顺势引出关于“事实”的本体论概念,认为关于“事实”的本体论概念旨在强调事实在外部世界中,因而是客观的,可以作为科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出发点或可靠依据,他引用金岳霖先生的“任何个体身上都隐藏无穷多的事实”论证了“事实概念”有严重的理论困难。在“事实”的认识论概念上,陈教授也做了抽丝剥茧般的深刻论述。在他看来,“事实”概念主要包含四个要素,分别是认识主体的意图或目标、认知能力与提取方式、语句或命题、世界中存在的状况或发生的事情。在“证据”问题上,陈教授主要谈到的是法律的“证据”概念,认为真正的证据是被法庭认可和接受,经过法定程序认定的法律命题。对于司法审判,他认为其本质属于“社会治理”范畴,是来自不同方面的考虑相互平衡的结果,也是对真相和正义的追求,主要目的是维持社会的良序运作,但审判也有可能存在错误,因此陈教授认为有必要把“以审判程序为中心,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司法审判的指导原则。
会议最后,陈波教授与我院老师,同学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亲切的为大家答疑解惑。廖加林书记对陈教授精彩的学术报告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陈教授的讲座全面丰富,生动有趣,给予我们极大的启示,让大家受益匪浅。
整场讲座气氛活跃,主讲人风趣幽默,师生全神贯注,大家纷纷表示有极大的收获并期待能有下一个向陈教授学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