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 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7 访问量:
为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努力培养一流人才,创造一流成果,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 则 1 、“硕博连读"是指从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中遴选出具备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方式。
2 、“硕博连读"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选拔的首要因素,注重考核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3 、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选择的二级学科方向应与硕士专业方向须相同或相近,以保证培养过程的连贯性。
4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专家考核小组。组长由院长、博士点负责人吴怀友教授担任,成员为院学位委员会全体成员(其中有博士生导师在3人以上)。
5 、“硕博连读”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博士总计划中单列。 二、选拔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选拔的“硕博连读”博士生的 第一学历必须是一本高校的全日制本科,且第一学历必须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法学、公共管理、行政管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近现代史等)。
3、在校全日制学术型二年级硕土研究生,硕士课程(不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学分修满及成绩合格。
4、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没有课程补考和重修。
5、对科研学术具有浓厚兴趣,科研创新能力强,具有团队协作意识。读研期间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署名为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或主持省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其他省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学校英语公共课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2)CET-6成绩≥425分;(3)托福(TOEFL)成绩≥80分;(4)雅思IELTS)成绩≥6.0;(5)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6)其他语种的成绩认定,由博士招生学院提出后,交研究生院审核。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8、在读硕士研究生处分尚未被解除、必修课程考试有不合格记录、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个人档案材料未按规定转入学校的,不得参加选拔。 三、选拔程序 “硕博连读”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当年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学位委员会针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并作出具体评价。其中“专业综合知识”重点考察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方面的内容。审核学生的基本选拔条件和业绩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
3、名单公示。学院将通过审核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4、一旦录取,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同时不得报考其他院校,不得中途退学。如果确实不能胜任博士生学习任务的,可以申请继续完成硕士生阶段学业。
5、录取后统一分配导师,双向选择,签订双向选择协议书。 四、纪律要求与监督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1)考试或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2、学院规范自律博士招生工作,公布投诉电话及邮箱,接受投诉及监督。聘请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全程监察与监督。选拔过程中如被发现弄虚作假或出现不公正行为,经查实,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