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启事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8 访问量: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前身是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由原湘潭师范学院法学院与湘潭工学院社科部于2003年合并组建。2010年12月,成立了独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担负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公共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任务。
学院是湖南省首批重点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省级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69人(其中专任教师56人、“双肩挑”人员13人),其中正高16人、副高26人,博士41人(其中在读博士8人),另有外聘研究生导师7人(其中博导2人)。师资队伍中有湖南省“121人才工程”专家6人、高校学科带头人2人、青年骨干教师6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2人、全国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教指委”专家工作组成员1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11人(其中外聘2人)、硕士生导师44人(其中外聘硕士生导师7人)。
湖南省党建理论研究基地、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湖南省毛泽东研究基地等省级科研基地、湖南省湖南科技大学延安精神研究会等省级科研平台挂靠在学院。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人才引进计划,我院面向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拟引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以及优秀博士(后)7人。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军人物引进条件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中组部“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学术水平和科研业绩相当的优秀人才。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
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入选者,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以及学术水平和科研业绩相当的优秀人才。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带头人引进条件
中共党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近五年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级期刊和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及 以上;(3)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成果奖(获国家级科研或教 研成果奖励的可直接入选)。其他与上述学术水平和科研业绩相当的优秀人才。
四、青年创新人才引进条件
中共党员,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近五年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2 项其他条件可减免);(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级期刊和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及以上(顶级期刊 3 篇及以上其他条件可减免);(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 2,二等奖排名 1 其他条件可减免)。其他与上述学术水平和科研业绩相当的优秀人才。
五、国内优秀青年博士引进条件
A 类: ① 省外“985 工程”高校、中国社会科学院系统科研院所、知名专业院校或在全国领先的学科专业毕业的博士生,且第一学历为非本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独立学院、成人教育、民 办院校),本科阶段、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所学专业必须具有关联性; ② 读博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本人为第二作者)在 CSSCI来源期刊(核心版)上发表学术论文 3(含)篇以 上。
B 类: ①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独立学院、成人教育、民办 院校),本科阶段、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所学专业必须具有关联性; ② 读博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本人为第二作 者)在CSSCI 来源期刊(核心版)上发表学术论文 3(含)篇以上。学术发展潜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
A、B类需中共党员,年龄在35岁以下。
三、关于人才引进的待遇
1、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引进待遇面议(包括住房补贴、科研经费、工资待遇、配偶安置)。
2、国内优秀青年博士引进待遇:住房补贴15万,科研经费5万。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校务会同意可聘任为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员工。
详见湖南科技大学人事网——人才招聘——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度人才引进政策及待遇。
网址:rsc.hnust.cn/docs/2016-12/20161229163312323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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