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始建于1949年8月成立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11月经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湖南省第二大本科师范院校湘潭师范学院与国家煤炭工业部在南方的唯一本科院校湘潭工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实行中央与湖南省共建。校园占地面积3107亩;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83人、正高职称329人、博士学位教师659人;设有1个研究生院、19个教学院、91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并招收外国留学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3.5万余人。学校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工程硕士、教育硕士(EdM) 、翻译硕士(MTI) 、会计硕士(MPAcc)等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硕师计划”推免权资格,并可开展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和高校教师硕士工作。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是湖南科技大学独立设置的教学科研二级机构,承担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任务。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68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26人、博士37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37人;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省级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中共党史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湖南省党建理论研究基地、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湖南省毛泽东研究基地等。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人才引进计划,我院面向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拟引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1-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骨干3-4人,引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哲学等相关专业优秀博士生6人。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3、具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攻关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二级学科研究成果集中,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国内知名;
5、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主持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6、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主持获得过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一、二、三等奖;
7、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名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关学科权威刊物(《中国社会科学》、《求是》、《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研究》、《政治学研究》、《历史研究》、《中共党史研究》、《近代史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教学与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中国高校社会科学》、《党的文献》等)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在国家级权威出版社出版过本学科学术专著;
7、在本学科领域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在《中国社会科学》或《新华文摘》上发表或转载过文章,其他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术骨干引进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3、具有团队精神和较强的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近五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近五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获得过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主持);
6、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域的CSSCI源刊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属于一级学科刊物,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过本学科学术专著;
7、在本学科领域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或主持获得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一、二等奖,其他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优秀博士生引进条件
1、中共党员;
2、第一学历为本科;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在CSSCI源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四、关于人才引进的待遇
1、学科带头人:住房1套(不少于160平米);一次性给予安家费不低于40万元(具体面议);解决家属工作、子女就读;直接聘为博导,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点、博士学位点负责人;配备电脑、教授工作室。
2、学术骨干:参照优秀博士生引进待遇;住房、家属工作等要求面议;直接聘为硕导,符合学校博导聘任条件的聘为博导;配备电脑、教授工作室。
3、博士生待遇: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20万元以上;购房前提供60-100平米过渡房;配备电脑、博士工作室;家属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安排工作。
详见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页——通知公告——2015年人才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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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年3月20日